參與27日“立法院”前爭取身分證從6改4的陸配協會,越南新娘包括台灣陸配聯合總會、台中市陸配關懷促進會、彰化縣新住民發展協會、新北市陸配關懷促進會、臺北市陸配關懷促進會、高雄市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等會。
柳丁自稱,已經很熟悉臺灣人跟大陸新娘離婚會產生的問題和解決方法了。如果說上面這些是風俗上、制度上的不公,當地的一個做法則有些“欺負人”的嫌疑。“有一個觀點,普遍嫁過去的,沒幾個辦酒席的。”她反問我,“可牛逼?”柳丁也沒有辦,她公婆的說法是,“酒席比較貴,很不划算,禮金也掙不到,”好在,娘家為她在大陸辦了酒,讓她好受了一些。
“大陸的不辦,越南的就更不辦了”而臺灣當地女孩有多少能默不吭聲接受不辦喜酒呢?柳丁說到的越南新娘,連同印尼、泰國等東南亞的女性,也是臺灣外籍新娘的主要構成。其中越南的占多數。她們大多因為經濟原因遠嫁臺灣,在婆家,往往被當成生育的工具,這也使外籍新娘在先天上就低人一等,再加上媒體熱衷炒作外籍新娘騙錢騙財。臺灣社會對她們有不少偏見。